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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9-12-18 10:15    浏览:    来源:     【字体: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渝资环职院〔2019〕27号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 2019〕3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条件且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和拟聘的教学人员。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每年4月和10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申请任教学科相关二级学院接受考核。

三、组织机构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审查委员会),该专家审查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负责人及系主任组成,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挂靠教务处,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组建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相关专业的专家3人组成,组长一般由系部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四、考核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结论有效期为3年,限用于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五、考核形式、内容及指标

(一)考核采用现场试讲的方式。申请人按申请任教学科自选试讲内容,进行讲课。试讲时间15分钟,考核小组通过试讲的表现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申请人须提供讲课内容的教案。

(二)考核的主要项目、内容及指标见附件1《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者,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职能部门或直属单位申请人根据申请任教学科到相应系部申请)。

(二)组织考核。考核小组按有关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确定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三)学校审查。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考核小组考核结论,提出综合审查意见。

七、结果运用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其他条件,且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

2.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登记表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2019年3月28日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1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表

申请人:                                      申请资格种类:  

申请任教学科:     __________                  考核部门(盖章):__________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及要求

评价等级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教学态度

1.仪表端正大方

2.行为举止得体

3.教态亲切自然

4.讲课富有激情和感染力




教学目标

1.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目标、思想教育目标)明确

2.教学设计全面、准确、合理




教材处理

1.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安排教材内容

2.重点难点突出,层次分明

3.联系实际,深度广度适宜

4.不照本宣科,不出现知识性错误




教学语言

1.教学用语准确、规范、生动

2.普通话标准、流利

3.讲课抑扬顿挫,声音响亮

4.表达流畅清晰




教学内容

1.内容准确、丰富、生动

2.教学重点、难点处理得当

3.教学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4.寓思想道德教育于知识传授之中




教学方法

1.方法灵活多样,富有实效

2.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

3.能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动手操作

3.能创设鼓励学生参与的教学环境

4.正确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注重教学创新




教学技能

1.板书条理清晰,书写准确、规范、美观

2.课堂组织严密,体现出教师的主动性




教学效果

1.实现教学目标,完成了教学任务

2.及时解答学生的提问

3.课堂上对学生的学习及时反馈和评价

4.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好




综合评价

( )合格            ( )不合格

签名:

   

附件2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登记表

申请人


工作单位


申请任教学科


考核

小组

考核

结论

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单位公章)        

学校

教师

资格

专家

审查

委员

会意

                             (单位公章)        

注:本表一式二份,教务处一份,人事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