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近期,在校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个别宿舍内存在饲养宠物现象。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预防控制疾病传播,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严禁任何人在校内饲养宠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校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一律不准在校内饲养宠物。
2.凡有饲养宠物者,务必于3月12日前将饲养的宠物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置,学校将采取强制措施。
3.3月14日起,学校将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屡禁不止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望各单位加强教育引导,将通知内容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及其他驻校人员,严格落实执行,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党政办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