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关于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院周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周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会议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会议形式
周工作例会
三、会议内容
通报、检查、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一)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贯彻意见。
(二)值周领导通报上周值周情况,各处室、各系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情况。
(三)研究解决上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周或近期工作。
(四)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四、参会人员
院领导,各处室、各系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组织
(一)会议召集:周工作例会由院主要领导或受院主要领导委托的其他院领导召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议题收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加强落实执行的内部督查。
(二)会议议题:需要在周工作例会上议定的有关议题,必须报送书面文字材料、要点提纲或图表说明。同时,每周五下午将本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重点工作书面报送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印发。
六、会议要求
(一)精心准备。各处室、各系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准确把握各自分管工作情况、提出针对性思路,准备好通报和需提交研究的内容。提倡说短话、开短会,发言要精炼,不谈与会议无关紧要的内容,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严格要求。参会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周工作例会制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无法出席会议的须书面请假,书面请假必须说明原因,同时将领导批准的请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同时,将通讯工具调整到振动状态,确保会场秩序和会议质量。
(三)督办落实。强化督办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凡会议决定的事项,均应按分工抓紧办理,督查部门要统筹检查和跟踪督办。
本制度从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
2018年9月15日